台式电脑、服务器、存储等设备招标公告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TZCGX201024公开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0年9月7日

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872号审批单批准,受太仓市重点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我中心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台式电脑等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采购需求(以下需求共一个标段):
(一)、系统设备清单(台式电脑、服务器、存储等设备,品牌范围见备注栏)

二)、 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带“★”号要求为必须满足的要求)

1.数据库服务器(2台)

★为必须满足项

2.业务服务器(8台)

★为必须满足项

3.存储设备(1台)★为必须满足项

4.NAS存储设备(1台)

★为必须满足项

5.服务器机柜(5个)、KVM切换器(5个),FC HBA卡及线缆(3个)

以上各设备除要求中提出的配置外,其余均应为标准配置,投标人应保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质量出现问题时,成交方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方负责。所有设备保修期不低于三年(设备表中要求保修期高于三年的,以设备表中要求为准)。

二、报名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所投设备经销资格。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含500万)。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0、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11、具有建筑智能化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投标人非苏州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

13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当日14:30前提供以上资格资料进行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随身携带。

三、评分标准。

1.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3. 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并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一)、价格分(40分)

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不计入,同时其投标文件将不进行综合评审。

以最低报价确定为基准报价,基准价格得基准分40分,并按(基准价/投标报价)*40计算其它投标人的分值(不到1%的按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二)、产品技术指标及方案(38分)

1. 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况 15分

所投产品基本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主要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基本10分;

投标产品参数有负偏离的不得标;

所投货物重要(加★)技术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正偏离最高加1分,最高加5分

2. 项目实施方案及验收方案 15分

? 实施方案、保障措施10分:

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方案10分(设备安装调试方案3分,与现有及新购设备的集成互联2分,

系统维护管理、数据库性能配置5分);

? 项目人员及进度安排3分:项目人员安排 1.5分,整个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时间进度1.5分;

? 项目验收方案2分:设备验收方案占1分,系统联调验收方案占1分;

3. 符合产品技术参数前提下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商授权书原件 8分

台式电脑、服务器、存储、笔记本(每个2分)

(三)、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方案情况(10分)

1. 售后服务方案(服务体系、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软件升级、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等)2分

2. 本地化服务(专家评委根据所提供的材料酌情打分) 1分

3. 项目培训方案 3分

4. 具有投标设备相关证书 4分

有专业的维修服务体系,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1分

维修服务体系是否通过ISO认证 1分

服务器在近两年是否获得中国政府采购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2分

(四)、公司评价(12分)

1. 企业综合实力(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2009年年度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并提供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最高2分

2. 江苏省质量信得过安全稳定施工企业荣誉证书 最高2分

3. 江苏省AAA级优秀施工企业荣誉证书 最高2分

4. ISO1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最高2分

5. 安全防范协会会员证 最高2分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近2年内曾经独立建设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公共项目的智能化集成工程(以正式合同为准) 最高2分

(五)、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1分)

注:所有证书、证明材料等均须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备查的该项不得分。

四、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书1正1副,自行装订成册后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中标单位需补充4份副本)

1、单位名称、询价编号 、所投标段号(如同时有多个标段时);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经销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10年6月份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6月利润表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前来投标的可不提交);

5、 所报产品的单价、汇总价;

6、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性能、品牌、交货期说明表;

7、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配置、部件、功能等,(服务器的技术参数须厂家盖章确认,未经厂家盖章确认的为无效投标);

8、投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保障(证)及技术支持等。

9、 台式电脑、服务器、存储、笔记本原厂针对此项目授权证明原件及服务器原厂三年质保函证明原件

10、 招标人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文件等资料(原件备查);

11、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资料

12、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2、标书接收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10年9月14日14 :30 时 之前按《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要求自制《报价表》,盖章密封送至我中心,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9:30时。逾期为无效报价。

3、开标时间:2010/9/14日14:30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标书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及开标地点: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第2或第3开标间(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开标当日我中心将对具体开标间进行明确)。

六、综合说明

1、报价中应包括朱设备、运杂、装卸、包装、网络连接、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包括系统集成和系统调试,以及与建筑内其他弱电系统的集成调试和兼容工作,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报价人须对采购单元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3、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符合采购要求,且不超过财政预算总额的基础上,以综合评分法评定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4、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前须缴纳标书费300元。

6、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7、各投标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投标商的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商自行承担。

8、询价成交后,由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信息,敬请关注。

9、成交供应商应在全部设备到位、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下列材料:

a、合同原件(一式四份,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执二份);

b、合格的发票;

c、太仓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10、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后总价的95%;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无重大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11、应能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供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12、交货时间: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14、本次公开询价解释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所有产品须是2010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根据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TZCGX201024号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设备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太仓市图博中心图书馆电脑、服务器等设备供货,详见《标的物清单》。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中标通知书;②乙方中标的投标书;③招标文件;

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价格与支付:

1. 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实际包括劳务、制作、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安装调试、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和所需缴纳的任何税费。

2. 付款步骤:合同生效后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后总价的95%;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无重大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3. 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三)、质量与验收:

1. 乙方应按招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货物,需提供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

2. 在产品抵达交货指定地点之后,采购单位将组织专业人员对货物进行抽检,如检测结果不合格,需方有权进行退货退理,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3. 所供产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所供货物就基本检测项目进行验收,若有产品损坏、丢失,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补充、更换;若发现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

4. 货物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他指标。

5. 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知甲方及招标人。

(四)、交付方式:

1. 交货地点:太仓市图博中心

2. 交货时间: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3. 货物装运后由乙方办理保险,其费用含在单价中。

(五)、颜色与式样、储放和保护

1. 颜色与式样以甲方提供或确定的颜色和色样为准。

2. 货物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乙方负责。

(六)、质量保证

货物及其各部件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之优质产品,与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并保证该产品确系原厂制造,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说明书、有关部门的检测测试报告、质量标准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

(七)、本合同应为完整货物及功能的提供。

对于甲方在标书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要求删除的部分及功能,乙方应予以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部分的价格。

(八)、保修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货物免费维保期为 年。

(九)、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十) 、不可抗拒事故

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为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交货,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交货。意外事故持续15天以上,甲方有权取消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十一)、违约责任

1.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2.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货物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3. 延期交货时间超过15天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

4. 乙方因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5.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货物经验收后交付甲方使用,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误期或延期外,任何交付期限的延长,乙方均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

6. 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并审定无误20天内按期付款,如有违约,甲方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四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十二)、索赔:

1. 如在货物交货、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货物或货物中设备的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及根据甲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2. 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

3. 乙方同意退货,并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甲方直接损失、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4. 根据货物的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5.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6. 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三)、资料提供:合同签订一周内乙方提供货物图样 6 套和安装图 6 套。

(十四)、技术培训甲方认为可以培训的前一周推荐培训计划、提供资料、培训后能熟练操作、了解构造原理、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

(十五)、特别条款

1. 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2. 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

3. 中标单位在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合同生效。

4. 本合同一式十二份,甲方执八份,乙方执二份,备案机构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联系方式

名 称: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3407室(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内)

联 系 人:赵丹丹 王卫军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idcenter.com.cn/newscontent-65875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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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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